凤梨与夏柑

欢迎日lof!(bcy账号:桜病)

暂时不接约稿。

别人怀宝剑,我有笔如刀。

——夏夏。

谢谢你来看我。

封面:安娜与国王w
头像:荼笙
(角色:hp自设艾谱莉·怀特)

我的小可爱
@北川有暖 @啵啵安 @Kylin_洛微
@阿齐赛AZIZA @止叶卿戈

【小矮星彼得中心】英雄正负极

原著改。有些是和亲友讨论出来的感想。非常我流,非常私设。

我写不好这个人,我是真的菜......

ooc预警。


彼得·佩特鲁到达波茨坦的时候,那里正下着小雨。


一个月前,他用伪造的材料和成绩单向美国所有麻瓜大学投递了申请书。一个月后,一所名为克拉克森的学校向他伸出了橄榄枝,他丝毫没有耽搁地以最快的速度坐上飞机,赶往与他的故乡气候同样湿润的纽约州。


那一天,他的好戏刚刚收尾,戏中最后一位主角锒铛入狱,大笔一挥给他添了个荡气回肠。而他自己则成了英雄,在获得这个称号的那一刻,他搭乘客机光荣退场,事了拂衣去,准备开启下一段人生。


他觉得自己很酷。


老天爷,你们看到布莱克当时那副目瞪口呆、伤心欲绝的蠢样了吗?姑娘们,擦亮眼睛好好看看,你们疯狂迷恋的男人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囚犯,他害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一家之后,又炸死了整整一条街的麻瓜。


至于我呢?我当然是英雄,像每个具有浪漫色彩的传奇中所说的那样,我拼死抵抗,假死逃生。我赢了,并且是大获全胜。


纽约州的新生活风平浪静,他只有夜里独自一人的时候会偷偷笑出声。全校几千人,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实是个英雄。他吃吃笑着,像是独自吞下了什么了不起的大秘密。


他在克拉克森的成绩不算坏。多亏了他的刻苦努力,在某几个科目上他甚至名列前茅。教授们在对话中盛情称赞这个看似不起眼的男孩,他飘飘然起来,找了个没人的地方,从脑海里翻出曾经被誉为光辉岁月的日子,趾高气扬地踩在脚下狠狠践踏。


本该如此——他一边踩一边想,本该如此。他在那个小团体中被忽视了十年时间,所有人都用又爱又恨的语气谈起小天狼星布莱克和詹姆·波特,用慈爱友善的语气谈起莱姆斯·卢平,我呢?我呢?我在哪儿?他想要追问却无从下口。


我呢?


没有人谈论我,我是他们的影子,我的存在是为了将他们衬托得更加优秀。


所以连他自己都几乎忘记了,在不和他们比较的情况下,他的成绩也是很不错的。



“彼得·佩特鲁是个好学生,我从未看到过像他那样努力的孩子。”


听到这句评价后,他愈发拼命地学起习来。他熬夜通读大部头文学著作,通过教授的推荐,甚至得以在知名期刊上发表论文。一段时间后,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的他感受到视物日渐模糊,于是他离开克拉克森,去城里配了一副白色的方框眼镜。


带上那副眼镜,他感觉注视自己的女孩明显多了起来。彼得觉得,也许是因为它恰好掩盖了自己几乎眯成了一条缝的眼睛。


他曾经恨过父母生给他的这幅相貌,然而现在,他决定向它妥协。他订了时尚杂志,学着穿起深灰色条纹毛衣和泛着白色的牛仔裤,把自己打扮成讨人喜欢的模样。


我现在和他们不同了,彼得告诫自己,他们的青春都停在了那个晚上,只有我一个人不停地往前走,总有一天会把他们远远甩在身后。詹姆和小天狼星没机会了解什么叫“牛仔裤”了,而我不仅知道这个,还知道风衣、贝雷帽和马丁靴。



十月的一个晚上,彼得在教室里阅读一本名为《小法黛特》的书。他喜欢那本书,他觉得自己就是那个蓬头垢面、疯疯癫癫、后来又让所有人刮目相看的主角。


当他抬头想要伸个懒腰的时候,打眼看到一个穿着漂亮裙子的女生向他走来,他下意识以为她要邀请他跳舞。不过“下意识”也只维持了一瞬间,一瞬间过后就什么都没有了。他低下头,打算继续看书。


谁知女孩果真停下来,对他——彼得很确定她不是对着别人——说,今天天气糟透了,是不是?


她是来搭讪的。彼得意识到这一点时,瞬间冒出了郁郁葱葱的自卑,反应过来后立刻把它们掐死了。小天狼星对付这个最有经验。彼得脑海中甚至能想到他英俊潇洒的朋友会怎样巧妙地回答——前提是他也爱上了她的话。


但是彼得不是小天狼星,彼得就是彼得,并且彼得觉得借鉴一个失败者是一件羞耻的事。于是他回答:“是的,今天天气糟透了。”


温顺、刻板而无趣,这是小矮星彼得大半生的真实写照。他想那个女孩会很快走掉,可是并没有。女孩靠在他桌边,接着这个话题聊了下去。她很健谈,他们从天气聊到食物,从食物聊到做梦,从做梦聊起古典文学,彼得从不曾知道天气可以衍生出这么多东西来。


当女孩跳下桌子,说和你聊天很开心、下次能请你喝咖啡吗的时候,彼得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,或者更糟,这根本就是个谎言。真的会有女孩看上我吗?渺小、卑微、又丑陋的我?然后他几乎是立即摇着头否定了自己:彼得,你现在是个英雄,是个优秀的学生,是个正值大好年华的二十岁男人。小天狼星和詹姆帅气的脸庞出现在他眼前,彼得挥挥手把它们赶走。多好啊,她没有见过他们,多好啊——幸好她压根没见过他们两个,要不然她怎么会喜欢我。怎么会看到我。


彼得回到家中,两张英俊的脸庞依旧在眼前无忧无虑地笑着,挥之不去。彼得烦躁地喝了一口水,却被恶心到天昏地暗,于是他跑到厕所,吐到脸色蜡黄。你们凭什么,你们怎么敢?嫉妒在他的心底疯长。彼得感觉天旋地转,他头痛起来,痛到在地上打滚,他抱着头,在心底无声吼叫:你们死了,死了!他恨得咬牙,把魔杖甩得噼啪乱响。不要来妨碍我了!彼得发疯似地挥动魔杖,最后把它对准自己的太阳穴。


一忘皆空、一忘皆空、一忘皆空!


走开,走开,你们这些魔鬼,不要再来打扰别人的生活了。我是个英雄,而你们只是失败者。再见,我不会再受你们的影响了,从今天开始,我要彻底过上崭新的生活。


他果真过上了崭新的生活。


遗忘咒的威力巨大,他不再记得什么小天狼星、什么詹姆、什么莱姆斯,他只记得自己是一个巫师,被分到了格兰芬多,在那里度过了按部就班的七年,毕业后以英雄的身份来到了美国麻瓜界生活。


他偶尔也察觉到自己的胆小自卑,疑惑为什么会被分到以勇敢著称的格兰芬多。后来他记起,自己曾经做过一件惊天动地的事、干掉了一个大麻烦,毕业后还只身一人漂洋过海来到异国他乡过全新的生活——还不够勇敢吗?还不够伟大吗?


他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这个想法,并不打算深究。他只打算就这样把生活继续过下去。




那个来搭讪的女孩叫罗丝。几天后,对着女孩火红的头发,他坠入爱河。


罗丝什么都能聊,彼得生平第一次遇到了愿意说话、也愿意听他说话的人。他在她的鼓励下自信起来,谈吐也变得更加有趣——他发觉自己原来也很有讨女生喜欢的本事。


在一次闲聊中,罗丝有意无意地对他讲,罗丝是一种花。他脱口而出:“莉莉也是一种花。”


女孩愣了,他也愣了。


过了一会儿女孩问,莉莉是你前女友的名字吗?


他支吾着说不是,只是一个同学。她和罗丝很像,毕业后嫁给了他另一个同学。奇怪的是,他已经想不起那个同学的名字了。


她宽容地笑起来,把话题一带而过。事后彼得懊悔不已。干嘛提起莉莉呢?罗丝根本不像别人的百合,她只像他的——彼得·佩特鲁的——玫瑰。


于是,当女孩再次随口提起“罗丝是一种花”的时候,他鼓起勇气,小心翼翼地回答:“我也爱你。”



他在本校念了硕士。后来又辗转去了耶鲁大学念了博士。


罗丝始终跟着他,他还交到了许多新的朋友,他们以他为中心,不知疲倦地夸赞着他独到的见解和渊博的学识。


他觉得干掉了他人生的大麻烦之后变得顺风顺水起来,尽管他已忘记那个大麻烦的具体内容。他享受夸赞,并觉得像吃饭喝水一样自然。


等到他们足够熟悉了,他对罗丝谈起了他在霍格沃茨的生活,他展示自己的魔法给罗丝看,后来他们住在一起时,他便用咒语洗碗。


本身就是浪漫主义者的罗丝已经彻底被他迷住了,她和他都对他是个英雄的说法深信不疑。


同时他的论文也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,他半只脚已迈进神圣的殿堂。许多人争先恐后想要与他结交,他牵着罗丝的手享受众星拱月待遇的同时,甚至记不住他们的名字。


日子像一枚钱币那样在各种地方过来过去,彼得规划好了自己的未来——他打算明年回母校克拉克森任教,然后在那里向罗丝求婚。


他想要一个真正的家,英雄漂泊久了也是会想要安定下来的。他踌躇满志,发誓要成为罗丝的避风港。




然而,明天还没到,英国报纸便刊登了一则消息。它在当地报纸上是惹眼的头条,可在美国,它不过是不起眼报纸上不起眼的一小块而已。上面用敷衍的哥特体草草写道:小天狼星·布莱克越狱了。


这个消息对彼得来说本来只是一瞥而过,他甚至想不起这个名字代表的含义。可是后来,这条消息在他脑子里一遍遍回放,再后来,干脆在他脑海里炸开来。他把那些碎片捡起来,刚阅读到第一行,便看到了令他恐惧的内容。


那是他原原本本的回忆,上面如实记录了他不堪如蛆虫的前半生。他惊恐地瞪大了双眼——他竟然从来就不是什么成功者,只是一个潜逃在外的叛徒。


他反复阅读着过去的自己,仿佛在阅读一个别的什么人。当年的他为什么指责小天狼星和詹姆?现在的他自己分明与他们别无二致。


夜幕降临时他躲在罗丝怀里哭,恐惧使他变回虫尾巴。罗丝温柔地拍着他的背,哼起家乡小调:“黑夜总会过去,明天依旧会到来。”


彼得的牙齿在打颤,他不敢告诉罗丝,她怀里那个人才是黑夜。



小天狼星布莱克......尚未......各位市民提高警惕.......小天狼星布莱克......极有可能逃往国外.......


彼得每天都在关注英国新闻,铺天盖地的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消息让他终日活在惶惶之中。终于有一天,他再次逃跑了。罗丝没有办法拯救他,他现在的朋友没有办法拯救他。十余年的时间里他没机会拿起魔杖,当他颤抖的手握着那根细长的木棍时,他几乎想不起如何使用它。


但是此时也只有它能拯救他。


他变成耗子,四处游荡,魔杖藏在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。他很快便熟悉了波茨坦每一个下水道,打算若有不测,三十六计走为上。如果真的需要拿起魔杖,他也能以最快的速度取得它。


毕竟他自己也清楚,该来的总是会来。小天狼星从在校期间开始,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行动派。


但是没想到那一天会来的这么快。


那天彼得维持着老鼠的样子,蜷缩在魔杖旁边。半夜他忽然从梦中惊醒,睁开眼睛时发现眼前一片漆黑。不知为何,他知道小天狼星就在那片黑暗里,浑身上下散发出一副灰败的气息,比廉价的香烟更颓废,比满是虫蛀的落叶更枯槁。


他想起那天他最后一次见到他时,他还风华正茂。当他从魔杖指着小天狼星,高声说完“你背叛了詹姆和莉莉”的时候,低声用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,你们永远都不会知道我等这一刻等了多久。你们从来就不了解我。


此时的小天狼星正低着头站在他面前,月光照不到他的面容。但彼得能感受到他刺穿骨髓的恨意,凝结成漆黑的十字架,将他钉在黑夜的正中央。小天狼星咬牙切齿地低声重复着同样的话,他说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等这一刻等了多久。你从来就不了解我们。


彼得恐惧地望着他,忽然不确定自己的记忆是否真的恢复了。


他们真的是朋友吗?朋友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?


他曾和他做过朋友吗?


万众瞩目的英雄彼得·佩特鲁,梅林勋章获得者,多次在知名期刊上发表论文——和一个刚刚从阿兹卡班越狱出来的、蓬头垢面的囚犯,他们真的曾经是朋友吗?


或者换句话说。


英俊潇洒的小天狼星·布莱克,在校期间功课全O,凤凰社的顶梁柱,至死也不愿背叛朋友——和一个被打上肮脏标记的、彻头彻尾的背叛者,一只背井离乡躲在国外的虫尾巴,他们真的曾经是朋友吗?



他脑海中响起许多说话声。有他自己的满腔惊羡的、有小天狼星快活大笑的、有詹姆在课堂上作了一个绝妙回答的、有莱姆斯带着无限感激说谢谢你们愿意为了我练成阿尼玛格斯——彼得颤抖着捂住耳朵。别说了,求求你们别说了。


最后的最后,罗丝在他脑海中跳了出来。她说,我相信我的爱人是个伟大的英雄。他在黑暗中泪流满面,再也拿不起那根魔杖。隔着一片朦胧,他看到小天狼星抬起手。


“阿瓦达——”


绿光正中心口。一瞬间彼得的瞳孔放大了,然后迅速涣散。最后一秒,他听到分院帽温和地问他:


“那么,孩子,你想好自己要去哪儿了吗?”


“赫奇帕奇吧,”那个和印象中一模一样的瘦小男孩绽放出他生平未见过的灿烂笑容,说,“我想做个快快乐乐的人。”


-end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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